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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一定能打赢官司吗?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24-01-26

经常有人说,人一生必须要交的两个朋友是律师和医生,当然在一般人心目中,律师和医生专业性强、收入丰厚、生活优渥,是社会的精英人士,因而常常把两者联系到一起。仔细思量,律师和医生确有颇多相似之处。
然而,人们可能一辈子不打一次官司,却不可能一辈子不生一次病。人们与医生接触更多,对医生自然也更了解。去医院看病,患者都遵守先挂号后看病的程序;都明白医院收费从不讨价还价;都理解花钱不一定能治好病。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却经常遇到当事人提出这样的问题:能不能先办事后付费;代理费能不能少一点;花钱请律师,是不是一定能打赢官司?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告诉当事人:律师就像医生一样,按规定,我们需要先付费后办事。理由是:1.律师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必须建立在与当事人有委托关系的基础之上,否则师出无名;2.只有委托关系还不够,还必须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不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是违规的;3.签订服务合同后,除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实行有偿服务;4.律师外出办事需要律师事务所出具介绍信、所函等手续;5.按照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只有先付费才能出具上述手续。因此,律师先收费后办事是一般原则,当然实行风险代理除外。
花钱请律师,是不是一定能打赢官司?
很多当事人认为,花钱请律师就是为了打赢官司。官司输了,那就证明律师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为什么还要收取律师费?
这个问题与医生看病道理类似。疾病分很多种,有的属于常见病,医生能药到病除;有的属于慢性病,医生不能根治,只能控制病情进一步恶化;有的是不治之症,医生也无力回天——医生不是每种病都能治好!如果病入膏肓之时才就医,医生最后没能挽救患者生命,相信没有家属会埋怨医生“花钱不办事”。而且,有职业操守的医生不会向患者“打包票”,医生对于病症的治疗结果,一般都持保守意见,手术前甚至让患者确认“风险告知书”来提示风险。
同理,每个案件的情况不一,律师也不能保证每个案件都能胜诉。因为律师只能通过自己的工作尽力说服法官或仲裁员接受自己的观点,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本身对案件没有裁判权。一个案件的结果,会受到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比如案件本身法律、事实或者证据方面存在问题,或者是案件存在行政干预、枉法裁判等情况。一名合格的律师也绝不会对当事人“打包票”。因为随意向当事人“打包票”,首先是违反了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其次也是对当事人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向当时人如实说明情况和提示风险,是一名律师的应尽职责。
所以,就像医生有治不好的病一样,律师也有打不赢的官司。如果当事人仅仅用经济思维来衡量律师的作用,认为花钱就必须办成事,这些误区真心应当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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