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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能取保吗?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21-04-03

买卖银行卡,构成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犯罪日趋多样化,网络诈骗,网络洗钱,网络毒品,网络贩毒等犯罪活动时有发生。
小张是一名快递小哥,平时使用手机接单,一次偶然的机会在网上认识一位朋友,让其办理数张各个银行的银行卡,并按照每张银行卡一百元报酬支付给小张,小张觉得这个简单,自己也没有损失什么,就办理了数张银行卡给对方。而且事后小张还向身边的人收购银行卡,在转卖给对方。
后来一起网络诈骗案件案发,小张也被牵扯进来,经过法医审理查明,被告人小张明知他人买卖银行卡、手机卡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谋取非法利益,仍积极提供帮助,不仅自己办理银行卡予以出售,还通过其他被告人收购绑定U盾和手机号的银行卡170余张贩卖给他人,其贩卖的银行卡被用于为他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张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谋取非法利益,大量贩卖银行卡,为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且过户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建议大家,别贪图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因为贪图小利小惠而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甚至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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