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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后杀人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21-07-29

  毒品是害人害己的东西,凡是涉及到毒品交易及持有等行为的,我国的法律都给予了严厉的打击,属于刑法中规定的毒品犯罪,如非法持有毒品罪。下面本网小编对吸毒后杀人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进行相关知识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吸毒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吸毒本身不构成《刑法》上的罪名,但在持有毒品数量较大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处罚。当然,如果吸毒的同时还实施了其他的毒品犯罪,那就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了。

  二、吸毒后杀人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吸毒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吸毒杀人不能因为吸毒而减轻处罚。我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三、杀人罪的具体量刑

  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2、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女实施这种行为。

  (2)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3)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4)帮助他人自杀。

  (5)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6)防卫过当

  (7)避险过当(实施紧急避险的一般都会被认定为避险过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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