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150-5819-8905
您现在的位置是:杭州吴军安律师网>刑事辩护 > 正文

私下卖柴油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21-05-09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有些特殊的物品或者服务只有获得了国家的相应资质许可才能提供,他人未经许可私自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售卖石油就必须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那么,私下卖柴油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有关的内容。

  一、私下卖柴油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私卖柴油是属于非法经营的行为,如果私卖柴油情节严重的,是会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要给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法律规定,要判断商家的买卖行为是否属于非法经营的,就要看其是否符合非法经营的构成要件。符合的,就构成非法经营罪,不符合的,就是不是犯罪的,但可能会受到工商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按规定,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方面要件:

  1、客体要件: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说白了,就是商家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允许就从事某项经营活动,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和国家的利益。

  2、客观要件: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实质上,是指商家实施了未经允许的买卖活动,如果商家没有实际行动的,光想,是不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的。

  3、主体要件: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通常是指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而未满16周岁或精神病人,是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所谓“单位”,是指各种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

  4、主观要件:非法经营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换句话说,就是您必须是故意未经允许就违反国家规定进行买卖活动,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当然了,并非所有非法经营行为,都会的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按照刑法规定,非法经营行为需要造成严重后果时,才会构成犯罪,否则只是一般违法行为,只需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就可以了。

  三、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非法经营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有关外贸代理业务的规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凭证、商业单据,为他人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分享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
浙江大学国际本科 天然文化网 杭州萧山调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