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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保证人是什么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21-06-29

  现在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创业热潮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贷款担保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在贷款关系中,不仅仅有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和寻求贷款的贷款方,往往还会出现一个贷款保证人。贷款保证人是什么意思?需要什么条件?接下来就由小编带您了解相关知识。

  一、贷款保证人是什么意思

  贷款保证人即贷款担保人,是指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保证人。贷款担保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根据《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湖综合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即除法律规定的不得作为贷款担保人的情形外,能够有能力代贷款人清偿贷款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可以作为贷款担保人。贷款担保人的经济能力和经济信誉是贷款担保的重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无不良信用记录也是考察因素。

  三、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担保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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