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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房产中介纠纷怎么办?有哪些常见的纠纷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21-05-23

  在购买房屋时,很多人都是因为对房产不了解,也不知道相关的流程才选择通过中介来购买房屋,但是在找了中介后因为一些合同以及房款的问题又容易与中介发生纠纷,那么遇到房产中介纠纷怎么办?有哪些常见的纠纷?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遇到房产中介纠纷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如果我们和中介发生了纠纷,这个时候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可以先找中介的门店的总部进行反馈协商,也可以去找行业协会,我们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还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

  二、有哪些常见的纠纷

  1、因支付意向金引起的纠纷

  中介带买方看房,一旦客户流露出购买意向,中介往往会趁热打铁,说服买方支付意向金并要求签订居间合同,而且会解释支付的只是“意向金”而不是“定金”,如果买卖不成还会退还。但等到买方不想买要求返还时,中介却说已交给卖方变成了“定金”,如果反悔会被没收。

  买方付“意向金”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居间合同对意向金是怎么约定的。通常中介提供的《居间合同》写得密密麻麻,字又非常小,买方往往在中介的催促下粗粗看一下就签了字,根本不清楚意向金是怎么变成定金的。《居间合同》其实比正式的买卖合同都重要,其中玄机很多,但在二手房买卖中往往被忽视,特别是里面约定的“意向金转定金”的条款。

  2、因跳中介引起的纠纷

  买方看房时签了《看房确认单》,《看房确认单》上有买方跳开中介与卖方私下成交,买方应当向中介支付违约金,看了房以后,买方通过其它中介公司成交。

  买方通过其它中介公司成交的原因可能是其它中介公司不收或少收佣金,也有可能是通过其它中介公司谈下来的成交价格更低一些。如果是前一个原因,毫无疑问买方应向前一家中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看房确认书》也具有约束力,买方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诚信原则因而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是后一种原因,买方实际上是按新的交易条件达成的合同,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少付佣金,所以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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