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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侵权行为具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12-16

  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增强,大家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也在逐渐的提升,但是大家对于什么样属于侵权,侵权行为有哪些分类,都不是很清楚。那么侵权的行为具体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侵权行为具体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侵权行为具体有哪些

  一、侵权行为具体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除了以上12种侵权还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二、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

  1、 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2、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3、帮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4、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6、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7、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8、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9、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10、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1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12、 经营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三、侵权行为有哪些分类

  1、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 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

  2、按侵害对象分

  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

  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 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

  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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