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150-5819-8905
您现在的位置是:杭州吴军安律师网>律师文集 > 正文

房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8-28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我们知道,涉及的金额往往比较大的,如果有一方违约的话,还需要承担合同违约赔偿责任,而具体又是如何承担的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房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接下来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房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

一、房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合同双方因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通常包括各种手续费、银行利息及路费、误工费、在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因主张违约损失而诉诸法院的合理费用,并特别注明律师费等等。具体数目可以由双方在违约后共同协议商定。

  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约定的逾期交房违约金都要依约支付,除非开发商存在免责事由,如地震、战争等这些由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中,面积误差比绝对值3%(含3%)的规定。恶意欺诈,房产商将负惩罚性赔偿责任。

  三种类型房屋不适用《司法解释》。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公房改制出售的房改房、单位集资房、个人所有的私有房等三种因其不能自由买卖,其交易要受到国家政策的调整,不适用《司法解释》。房屋质量太差可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开发商要负责按期修复。

  《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如果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修复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房户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二、房屋合同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1、房产合同违约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可以履行的情况下,当事人继续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彼此的义务。

  2、房产合同违约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采取补救措施。

  采取补救措施,是指当事人通过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合同能够继续履行。

  3、房产合同违约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把赔偿损失的概念界定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4、房产合同违约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违约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承担给付守约方一定数额的金钱。

  5、房产合同违约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定金罚则。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依据合同的约定,预先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保证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者解除。《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了履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房屋合同违约金的作用是什么

  1、购房合同违约金担保合同当事人履行购房合同。由于购房合同违约金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开发商和购房者为了避免承担违约金,都尽量按照房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因此购房合同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购房合同的顺利履行。

  2、补偿无过错一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因此,购房合同违约金的“补偿性”特征,就决定了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也就是说,当事人不能因为对方的违约行为得到超过实际损失的利益。

分享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
浙江大学国际本科 天然文化网 杭州萧山调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