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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个人债务要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8-07

  婚姻的缔结使得男女双方在很多方面形成了类似“同盟”的关系,婚后的大多数财产也为夫妻双方共有。不过有些时候可能因为婚前的生活太“安逸”,而自己的收入又满足不了,此时难免就会有欠债的情况。那夫妻婚前个人债务要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婚前个人债务要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多种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

  总之,判断一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果联系,应当结合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

  二、怎么处理夫妻婚前个人债务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

  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就债务而言,一般情况下夫妻婚前个人债务,其实在婚后不管经过了多长时间都是不会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非该债务本身就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的情况下,也才需要对这个债务作出分割处理。若离婚夫妻在这方面产生了争议,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不妨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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