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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东有权利赶走租客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8-10-17

  在现在的经济社会下,更多的人在买房和租房中选择了租房,租房就涉及到签合同的事宜,如果没有签过什么合同,或者合同到期,是有权力的。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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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房东有权利赶走租客吗

  如果没有签过什么合同,或者合同到期,是有权力的

  租房子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关于房子的费用问题,目前都是房主承担物业费和取暖费(北方),其他的水电煤气等日常生活的费用由你承担;

  2、房租的付款形式,目前大多采取押一付三,不过你也可以和房主商议其他的付款方式;

  3、看房时检查下房子的状态,特别是一些有问题的家具、家电,都应该及时写在合同中;

  4、签订和同时,对房屋的缘由物品一定要检查清楚,以免多写;

  5、关于钥匙等细节的问题,和房主沟通好;

  6、对于例如拆迁等不可抗力情况下对房子的处理;

  7、违约责任一定要写清楚。

  承租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出租方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

  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

  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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