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150-5819-8905
您现在的位置是:杭州吴军安律师网>公司法务 > 正文

伪造公司印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9-28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一个公司,不管是对内行为,或者对外交易,都必须有印章盖单才能生效。有的不法分子伪造公司印章获利。那么伪造公司印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和杭州律师阅读下文了解更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伪造公司印章罪规定于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是指没有办理合法手续,私刻公司的印章的行为的犯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80条第2款的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应当立案。

  此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刑事案件立案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

分享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
浙江大学国际本科 天然文化网 杭州萧山调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