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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某机电工程有限有限公司与湖州某台资企业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14-08-21
承办法院: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吴军安 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回顾:
杭州某机电公司与湖州某台资企业长期存在设备买卖合同关系,后因湖州公司经营转型,终止了与杭州公司的供货关系,但仍有一笔设备款,共计150万余元,湖州公司尚未支付杭州公司。经杭州公司多次催讨,湖州公司仍不予支付。无奈之下,杭州公司随提起诉讼。
案件处理:
由于被告系台资企业,在诉讼之前律师先对被告公司进行资信情况调查,并在起诉时一起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被告公司账号,冻结被告公司一笔现金存款。案件经过庭前调解,开庭审理,予以圆满结案,因为事前做了财产保全,使得原告杭州公司顺利拿回设备款。
案情提示:
对于类似的经济纠纷,在诉讼前最好做一次被告的资信情况调查,必要时果断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官司胜诉后无法执行。